余祥:写作彰显了人生仪式感
个人简介:余祥,1992年11月出生,法学硕士,安徽省作家协会会员,临泉县作家协会会员,中国互联网文学联盟特约作家,青年作家网签约作家,芙蓉国文汇签约作家,著有畅销小说《玛雅的诱惑》,出诗集3部,获奖数次,作品曾获得全国青年作家文学大赛一等奖。
写作是一种仪式感,能有效锻炼你的自律能力,使你养成每天坚持做某一件事的习惯。我在大学时养成了每天看书的习惯,我经常到图书馆借书,每天看上几页,这爱好一直延续至今,边看书边品一杯香茗,仪式感满满,也有利于培养自律的能力。毕业之后,我每周写1-2首诗,当我到某个地区旅游时,在某个景点一定要写上一首诗词,这已经成为自己的习惯,如果不写出一首诗词,就会感到空来此地。现在我已经写了几百首诗,写了好几部长篇小说,这些文字像日记一样,记录着生活的点点滴滴,快乐和伤心,成就和挫折。
我是一名法律人士,法律对文字功底要求很高。法条本身就是最规范的现代汉语,法律人需要撰写各种法律文书来表达观点,法律文书是应用性很强的文体写作,要写好法律文书,需要具备丰富、扎实的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语言学、逻辑学、基础写作等理论,在法律文书的表达中迅速抓住关键信息,内化于心,外化于纸面之上,而这对法律人文字功底的训练十分有必要。法律语言要求言简意赅,这与写诗词一样,要求精简文字,不能啰嗦,二者写作原理是相通的。
最早让我认识到写作价值的是少年时的邻居程爷爷,他是报社编辑,是少有的知识分子,家里藏有很多古书、民国时代的笔墨纸砚和一把锈迹斑斑的宝剑。这些古物摆在家里,顿时把他与周围邻居的格调区别开来。
程爷爷出门必刷鞋,他的鞋面一尘不染,他家吃饭,人没到齐,坐上座的他没有动筷子,大伙绝不能开动,也决不许家里人端着碗可以串门,这是一种仪式感。但这些与街坊邻居完全不一样的家庭规矩,使他和家人在众人眼中,变得凛然不可欺。
真正让我折服的仪式感,来自爷爷每天饮茶和写作的习惯,他通常是早早起床,从院子的井里汲来鲜水,用一个炉子烧木炭,现烧一铁壶水,然后将一撮花茶放入瓷盅里,等水烧开之后,断火静置几分钟,待水不再沸腾,他将水掺下去,茶叶与水在壶中融为一体,花香与水汽在晨曦的阳光中袅娜飞升。这时的他,端着茶杯,闭上眼,深吸一口气,整个世界鸟语茶香,美好的一天开始了。
泡好茶后,他开始伏案写作,他用的老式信纸写文章,每天写三四篇文章,然后用钢笔字帖练字。这些发黄的信纸和早已干涸的墨水记录着他每天的点点滴滴,人生感悟和生活经历。从他身上,我感受到了写作的乐趣,写作不仅仅是一种谋生手段,更是一种仪式感,一种生活态度和习惯。
这个仪式,即使在他人生最穷困潦倒的那些日子,都没断过。它让人感受到,程爷爷就是那种知道为什么而活的人,他每天的生活充实有规律,他经常教邻家孩子写作文和练书法,院子里孩子们欢声笑语,嬉戏玩耍,这给他晚年的退休生活带来很多乐趣。
另一个让我觉得对生活充满仪式感的是我小学时的保安,虽然我不记得他的名字,也再联系不上他,但是他每天写日记的习惯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他每天早晨都会在学校大树下一个固定的石桌上吃早餐,通常是一份凉菜一个馒头一碗粥,他喝酒用的是一个翡翠杯,据说是祖传之物,每天早晨两小杯,不多也不少。他说,他坚持这个习惯已经几十年了,做保安收入不高,每天的收入,一大半给老婆孩子,剩下的一小部分给自己。他即使不吃饭,也要喝两小杯,特别是有阳光的早晨,对着太阳举杯,这一天就特别舒坦。喝完酒之后,他便开始写日记,他从学校门口的小卖部买了很多日记本,每天写一篇,虽然字写得歪歪扭扭,但据他说,写日记的习惯已经持续几十年,也是令人充满敬意。他说等他老了,翻看这些日记,他会想到年轻时每天经历的事,他会感到没有虚度此生。从他身上,我看到了写作是一种仪式感,是人生的文字照相机。
人生是漫长而无边际的,要用某一种方式,将这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漫长,加一个个备注,使之显得秩序井然。这些备注,有时也许是人生某件伤心的事,有时也许是一件有意义的礼物,也许是某项成就。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们的生活中,才需要仪式的东西,比如我硕士时,每写完一篇论文,就做一顿火锅奖励自己;比如去某个地方旅游时要写一首诗词或游记;比如老友之间经常周末聚餐;比如给许久未见的老友寄一张节日贺卡;比如我每天早晨起来会看几页书,浏览一下新闻网站。
我认为写作是最有价值的仪式感,仪式感能为时间刻上印记,文字诉说生活的点点滴滴,让我们凡俗的生命变得庄重。
因了这份庄重,我们的人生,也就显得更厚实。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