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龙门阵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公章、证照未能接管情况说明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27日作出(2018)渝0107民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龙门阵旅游度假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1月23日作出(2018)渝0107民破4号决定书,指定中豪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债务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等相关义务人未向管理人移交龙门阵旅游公司的印章、证照、财务账册、重要文件等资料。
管理人已于2025年8月8日在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遗失声明:龙门阵旅游公司上述证印、章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章等。上述证印、章照自2018年1月23日起全部作废。任何单位、个人使用上述章印、证照发生的法律后果与龙门阵旅游公司及管理人无关。
特此说明。
重庆龙门阵旅游度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
公 开 人:重庆龙门阵旅游度假有限公司管理人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