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邓紫棋前经纪公司蜂鸟音乐发布声明, 指控邓紫棋重录专辑《I AM GLORIA》侵害其复制权、改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各大音乐平台48小时内下架相关歌曲,并勒令邓紫棋团队删除所有传播内容。
这一声明瞬间引发广泛关注,将邓紫棋与蜂鸟音乐之间由来已久的版权纠纷再度推至舆论风口浪尖。
事情起源于 6 月 12 日,邓紫棋宣布重录专辑《I AM GLORIA》全网上线,并透露与前公司长达 6 年的版权官司,自解约后她已超 6 年未收到旧歌版税。她解释此次重录是因法律团队找到了明确法律依据,得以合法重录旧作并公开播放。
这场纠纷的伏笔早在2007年就已埋下。15岁的邓紫棋在母亲陪同下签约蜂鸟音乐,一份全英文合约成为日后所有冲突的导火索。
邓紫棋的母亲不谙英语,仅凭公司口头承诺误以为歌曲版权归属女儿。合约条款却白纸黑字写明:103首原创歌曲的著作权和录音版权尽归公司所有,包括《泡沫》《光年之外》等时代金曲。
2019 年邓紫棋单方面宣布与蜂鸟音乐解约,蜂鸟音乐却表示合约依然有效至 2022 年,双方为此对簿公堂。邓紫棋曾含泪控诉,在蜂鸟音乐的长期打压下,自己被灌输只是商品,缺乏自信。
蜂鸟音乐在声明中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双方 2007 - 2022 年连续三次签署的合约,合约期间邓紫棋创作、表演或录制的所有音乐作品、制品,著作权及邻接权完整归属于蜂鸟音乐。且经专业机构对比,邓紫棋重制歌曲与原版在歌词、旋律、录音技术等多方面存在实质性相似,涉嫌侵权。
此前,邓紫棋在直播中含泪控诉,蜂鸟音乐长期将其物化为“商品”,甚至未经同意注册“邓紫棋”商标,导致她失去对作品的实际控制权。尽管她创作了《泡沫》《光年之外》等爆款,但六年间未获分文版税。蜂鸟音乐虽辩称“注册艺名是为防盗版”,但公众质疑其借商标垄断商业利益,例如代言、演出等衍生权益。
网友对邓紫棋的声援集中在两点:一是艺人作为创作者的尊严不应被资本践踏;二是音乐版权的归属需更透明化。有评论称:“若连作品母带权都被公司垄断,音乐人终将沦为提线木偶。”而蜂鸟音乐“48小时下架令”的强硬态度,则被批评为“利用法律漏洞维护商业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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