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人民法院:创新推动“无讼社区”创建
2025-08-13 16:07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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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12日讯 青岛市“无讼社区”创建活动近日在市北区金华路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启动。这一创新举措由市北区人民法院与市南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发起,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旨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新动能。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租房管理处处长周磊,市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康瑄,市南区房产管理中心主任纪云龙及副主任王晓雁、湖岛街道瑞安路社区书记张晓鶄等出席仪式。
聚焦民生痛点:府院联动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社区作为群众生活的基本单元,矛盾纠纷往往最直接、最具体。
市北区人民法院延安路法庭招娜副庭长表示:“‘无讼社区’并非追求‘零纠纷’,而是通过多元共治,让纠纷化解更高效、更和谐。”市北区人民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下沉审判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次“无讼社区”创建,市北区法院正是瞄准基层治理的痛点难点,创新推出“法院+房管”的府院联动模式,将法院专业的法律资源与纠纷调解经验,与主管部门熟悉社区居民需求政策双方优势互补,构建起“预防在前、调解在中、诉讼在后”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创新机制: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生态圈”
“无讼社区”创建将通过三大机制创新,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生态圈”。
在预防机制上,法官助理定期开展法律宣讲与风险提示,联合房管员、法律顾问和物业管理员共同建立起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队伍,通过“早发现、早介入、早疏导”,将大量潜在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调解机制上,在保障房小区设立“公共租赁住房多元解纷工作室”,整合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资源,邀请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社区干部、房管与物业骨干等组成调解团队,建立“调解与司法确认”的衔接通道,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可直接申请法院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
在诉讼衔接机制上,法院将优化“先行调解”与“委托调解”流程。对适宜调解的纠纷,法院在立案前委托社区调解室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直接结案;调解不成的,由法院快速立案、繁简分流,实现“调解不成不耽搁、诉讼程序不绕路”。
“无讼社区”创建是提升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契机。市北区人民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下沉审判资源,为社区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市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荆雷特说:“这一机制并非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而是通过强化前端纠纷化解,使诉讼真正成为解决矛盾的最终途径。我们的目标是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诉累,让公平正义更加高效可及。”
据了解,此次试点将以金华路公租房小区为起点,重点围绕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公租房管理服务、邻里关系和谐等主题展开工作,为全市基层治理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张淦)
责任编辑:单蓓蓓
(作者: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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