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52岁的陈阿姨在中华遗嘱库广州越秀分库立下遗嘱,为家中四只爱犬预留十多万的报道,引发热议。 记者采访了中华遗嘱库广东分库专家解释这一做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因此,“毛孩子”在法律上并没有继承权。 然而,民法典提出的遗产管理人制度,为此类需求提供了解决方案。
中华遗嘱库广东分库主任许冰纯介绍,陈女士的案例并非宠物直接继承遗产,而是委托其儿子作为遗产管理人,使用遗产来负责宠物的日常照料、医疗等开销。 近年来,在中华遗嘱库,涉及宠物照料的遗嘱比例显著上升。这背后,是无数将宠物视为家人的情感寄托。 中华遗嘱库提醒,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宠物虽然不能享有遗产继承资格,但通过遗产管理人制度,可以间接实现保障宠物一生的目标。此外,遗嘱人除了在遗嘱中明确表达意愿外,还可以指定监督人,通过监督人事前监督、事后检查的机制,确保心愿得以实现。(记者:李焕坤)
来源:羊城晚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